「人偶鳳樓」涉發佈淫褻物 主持人:條例含糊不清 (港聞) 2019/03/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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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港首間時租真人尺寸矽膠公仔的「人偶鳳樓」,開業不足三個月,早前突遭警方以觸犯淫褻條例查封兼拉人,一旦罪成可被判囚。《東周刊》追訪被捕的「人偶鳳樓」店主,以及多間性商店經營者,他們批評本港的淫褻條例含糊不清,不同執法部門常有不同執法尺度網。有性商店負責人正發起成立商會,希望透過業界聯盟自救。   警方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,突擊搜查觀塘一間設於工廠大廈內的性商店,行動中檢獲三部電視、三支USB記憶手指及十八件懷疑不雅物品,並以涉嫌發佈「淫褻物品」、「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佈用途」及「展示不雅事物」罪,拘捕三十歲姓蔡的店主,查封該店。   該間名為「This MARY」的性商店,去年九月開業,是本港首間在外國早已流行的「人偶鳳樓」,面積逾一千方呎,賣點是可即場租用真人尺寸的性感打扮矽膠公仔,店內設有三間「性愛公仔體驗房」,每間按小時收費四百八十元。   房內除提供人偶,還備有潤滑劑、保險套、濕紙巾及一部可供播放成人影片的電視機。據悉,「This MARY」開業初期因預約體驗人數太多,導致網上系統大混亂,要改為人手登記。   惟該店開業不足三個月,姓蔡店主即因涉嫌在場內發佈不雅影片,觸犯淫褻條例而被捕,目前正保釋候查,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。他回應《東周刊》稱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,不便透露詳情,但批評本港有關淫褻條例的指引極不清楚,「直至被捕一刻,我先知某些做法原來涉嫌觸犯法例,只能說相當無奈及迷茫,不但近百萬元投資凍過水,更擔心因此入獄。」   經營性商店的業界人士早已對淫褻條例含糊不清抱有怨言。十年前與丈夫創辦性玩具網店的呂穎恆說:「我們和不少行家過往也曾中招,幸好最終都是罰錢及充公貨品了事,沒想過有人會被拘控這麽嚴重。」呂穎恆的店舖在兩年前被「電影、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」(簡稱「電報辦」)的執法人員突擊搜查,指其部份書籍內容含有性器官特寫,卻沒有密封包裝,結果全部充公後,被定為不雅物品。 業界指執法部門尺度有異   灣仔一間連鎖性商店,一七年亦因在舖外設置大電視,播放宣傳性玩具使用方法的片段,同樣被指觸犯淫褻條例,結果被淫審處裁定「不雅」;即使俄籍店主不服曾提出上訴,案件最終亦維持原判,被判罰款。該店發言人說:「短片是由產品供應商提供,片段內容沒有任何性器官或色情、裸露情景,便以為沒問題,利用大電視對正行人天橋播放,沒想過最終被指違規。」   除了條例指引模糊,另一性商店負責人表示,幾個執法部門之間的尺度亦有不同,「電報辦較寬鬆,新開張或者初犯,很多時會網開一面,提醒幾句便算;海關及警方則嚴厲得多,有些可能電報辦通過的,警方卻認為有問題,令業界更加混亂。」   現時兼讀性教育課程的呂穎恆,指香港性文化已愈來愈開放,近年本港性商店也如雨後春筍湧現,由以往幾十間,大幅增至二百間之多,惟監管法律條例指引含糊,「就連我們這些老手都中招,很多新入行的人就更加危險,終日提心吊膽憂心誤墮法網,對業界非常不公平。」   有見及此,近日呂穎恆與多間性商店積極籌備成立商會自救。她續指,商會的最大目標,是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游說,並引起公眾關注,力爭釐清相關條例的指引,以及明確講解定罪的界線,藉以加強對業界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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